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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与拘传有何区别,拘留的区别

来源:刑事常识作者:乐永元 时间:2022-05-14 07:28:16浏览65次

一、拘留和拘传有何区别

拘传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它是我国刑事诉讼中最轻的强制措施制度。刑事拘留是指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暂时剥夺部分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这说明了两者的区别:

第一,刑事拘留和逮捕令的决定机关不完全一样。

第二,刑事拘留和拘留的时间不同。

二、拘留一般是多少天

司法拘留有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不同性质的拘留。所以,当事人首先要搞清楚是什么样的拘留。对刑事拘留期限的第三日、第七日,可以请求逮捕或者取保候审;刑事拘留没有最低期限,最高期限为30天,检察院审查逮捕期限为7天,共计37天。行政拘留:1-15天,最短1天,最长15天。合并不能超过20天;司法拘留不能超过15天。

三、拘留传唤时间

传唤和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拘留时间最长不超过37天。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对脱逃、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出示工作证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和拘留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逮捕的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等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以上就是给大家详细讲一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从上面可以看出,拘留和逮捕有两个明显的区别。一是他们的决策机关不完全一样,二是他们的时间不一样。如果您有任何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来解答你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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