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常识作者:向成和 时间:2022-05-14 07:54:17浏览140次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可以予以拘留:
(一)准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被发现的;
(二)被害人或者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本人身边或者住处发现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脱逃的;
(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与他人串通的;
(六)不说出真实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脱逃犯罪、多发性犯罪、团伙犯罪等重大嫌疑的。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明。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点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