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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的期限有规定吗,监视居住期间算不算刑期

来源:刑事常识作者:书雁 时间:2022-05-14 07:56:16浏览138次

监视居住和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适用条件不同,起始时间和持续时间也不同。监视居住比较轻,只是命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要离开指定地点,监视他们的行动。刑事拘留是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

对于公安机关执行的巨额刑事拘留,拘留期限为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和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之和。对此,我国《刑事诉讼 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批时间可延长一至四天。

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释放,并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对需要继续侦查,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对脱逃、多次作案或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审批时间可延长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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