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刑事常识作者:弥莹白 时间:2022-05-14 10:40:16浏览124次
(一)提供法律服务,代理申诉和控告
(二)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会见犯罪嫌疑人
律师接受委托后,会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从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提出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具体要求。自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有权通过出示其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书和授权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函,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
(4)羁押期限届满,未批准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请求解除强制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五)逮捕期限届满,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可以请求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