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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期限从何时起算,刑事拘留起算日期

来源:刑事常识作者:水荷清 时间:2022-05-14 15:32:17浏览130次

一、刑事拘留期限起算时间

另外,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如果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则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但是,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羁押期限以届满之日为限,不得因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天。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的,羁押一日可以从相应刑期中扣除。计算先行拘留日期时,从执行拘留之日起计算。由于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抵消相应的刑期,“拘留后三日内”也应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日期和时间起算。

二、刑事拘留期限多长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超期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刑事拘留期限为14天,一般从进看守所算起。侦查机关应当在14日内报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检察院批准时间为7日,含14日。如果批准了,就会被逮捕,或者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2.拘役的延长期限为37日,其中检察院批准的时间为7日。在此期间内,侦查机关应当报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批准逮捕的,或者解除、变更强制措施。

三、刑事拘留的保释条件

根据相关法律,如果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可以取保候审。被拘留时你该怎么办?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明。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外,应当在24小时内将拘留的原因和拘留的地点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第八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讯问被拘留的人。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必须立即释放,并出具释放证明。

第九十六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办结的,应当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审判,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法定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释放、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法定期限届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拘留、行政法规定的行政拘留和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司法拘留。要注意区分三者。

因此,根据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刑事拘留期限的起算时间和刑事拘留期限的长短。一定程度上也介绍了我国刑事拘留的取保候审条件等相关知识是如何运作的。这些都是大家需要知道的知识。如果还需要咨询其他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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