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故意伤害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4 09:06:02浏览91次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造成轻伤,伤害接近轻伤,社会影响不大,受害人有过错或者被告人全额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属于刑事拘留或者管制的;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害接近轻伤的,处六个月有期徒刑;伤害在轻度至重度之间的,处一年有期徒刑;伤情接近重伤的,处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尚未达到伤残标准或者伤害程度接近轻伤标准的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重伤,致使被害人十级伤残的,处四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项残疾,刑期将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造成重伤,致使被害人六级残疾的,处11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项残疾,刑期将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处13年有期徒刑。
四、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如果多人受伤,在最严重伤害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轻伤,应根据增加伤害的严重程度确定增加范围。情节较轻的,增加刑期三个月;适度,刑期增加六个月;情节严重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多一个重伤不符合伤残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的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重伤一人,造成10级伤残,刑期增加一年,每级伤残刑期增加六个月。
用刀、枪等管制刀具伤害他人的,从重10%;
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的,从重10%;
伤害70岁以上老人、14岁以下儿童、残疾人和孕妇的,按较重者给予5%的体重;
邻里纠纷、婚姻纠纷等民事冲突造成的故意伤害从轻10%。
从以上可以看出,对犯故意伤害罪的人量刑时,首先要充分了解案件的犯罪情节;其次,他要考虑罪犯是否未成年,是否有自首和立功情节;也指案件是否有重刑和轻刑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