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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高架道路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在网上造谣的责任是什么

来源:诽谤罪作者:夷妙珍 时间:2021-06-19 09:25:45浏览82次

昨天,无锡的一条高架道路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当晚,警方在网上发现有人附上救援现场照片,并散布谣言。具体是什么事件?在网上造谣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五六懂法网边肖。

一、无锡高架桥坍塌后网上的传言

昨晚,10月10日18时10分左右,江苏无锡发生事故,甲板翻车,造成3死2伤。事故发生后,无锡市启动了应急机制,全力开展救援活动。

当晚8点左右,无锡警方发现网上流传着高架桥翻车事故救援现场微信截图,并附有“手表是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r)”等传闻,“某地级市的警察局长,带着400万块手表,大概忙得不记得要起飞了”。

警察立即开始工作,并传唤大字报顾和李到公安机关。经过检查,他们解释说在微信群里看到过一张救援现场的照片,为了引起注意,他们编造谣言,在不同的微信群里发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在网上造谣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告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如果网上流传的谣言有下列情况,则属于情节严重:

1.同一条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超过5000次,或转发超过500次;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两年内因诽谤罪受到行政处罚,然后诽谤他人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转发虚假信息的行为人如果不知道这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在网上发布转发,不构成尴尬;反之,如果行为人明知这是他人散布的虚假信息,但仍为吸引注意而散布,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一定损害,也是诽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读者理性认定,不要造谣,造谣,造谣。以上是边肖整理的网络谣言和谣言的法律知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昨天,无锡的一条高架道路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当晚,警方在网上发现有人附上救援现场照片,并散布谣言。具体是什么事件?在网上造谣的责任是什么?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五六懂法网边肖。

一、无锡高架桥坍塌后网上的传言

昨晚,10月10日18时10分左右,江苏无锡发生事故,甲板翻车,造成3死2伤。事故发生后,无锡市启动了应急机制,全力开展救援活动。

当晚8点左右,无锡警方发现网上流传着高架桥翻车事故救援现场微信截图,并附有“手表是理查德米勒(Richard Miller)”等传闻,“某地级市的警察局长,带着400万块手表,大概忙得不记得要起飞了”。

警察立即开始工作,并传唤大字报顾和李到公安机关。经过检查,他们解释说在微信群里看到过一张救援现场的照片,为了引起注意,他们编造谣言,在不同的微信群里发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二、在网上造谣的责任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告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如果网上流传的谣言有下列情况,则属于情节严重:

1.同一条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超过5000次,或转发超过500次;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两年内因诽谤罪受到行政处罚,然后诽谤他人的;

4.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转发虚假信息的行为人如果不知道这是他人捏造的虚假事实,在网上发布转发,不构成尴尬;反之,如果行为人明知这是他人散布的虚假信息,但仍为吸引注意而散布,对被害人的名誉造成一定损害,也是诽谤。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希望读者理性认定,不要造谣,造谣,造谣。以上是边肖整理的网络谣言和谣言的法律知识,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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