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柜员机,利用柜员机存jia币套真币,构成盗窃罪还是诈骗罪?

来源:诈骗罪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5 16:10:02浏览128次

综上所述,行为人邵通过银行提款机存入加币,其行为不是消费加币,而是行骗。因此,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欺诈特征,以欺诈罪处罚邵是适当的。

陈述3:欺骗计算机和欺骗自然人是一样的。

在对这一案例的定性讨论中,发现有一个特殊的案例需要讨论,即欺骗自然人的性质是否与欺骗计算机的性质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所称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从该罪的客观特征来看,即人们利用虚构的事实或隐瞒事实,使财产所有人和管理人产生错觉,以为这是真的,似乎是“自愿”将财产交给犯罪分子,我国刑法规定的欺诈者应针对自然人,而不是计算机或其他模仿者。因为,众所周知,法律滞后于社会发展,无论在制定法律时如何提前预见问题,但其规定总是难以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因此,在1979年制定刑法时,中国没有考虑计算机或其他模拟物是否会被犯罪行为所欺骗。尽管旧的刑法在1997年进行了修订,但仍然没有预见到计算机会成为欺诈的目标。那么,在中国刑法中没有明确规定计算机或其他模拟物也可以被欺骗,也可以成为欺诈的对象的情况下,为什么本案可以将欺诈计算机与欺诈自然人同等对待,并以欺诈定罪对其进行处罚呢?这是因为,作为机器人或模拟人,计算机本身没有自己的思维和想象。它的智慧和功能都是自然人赋予的。自然人编制的计算功能和工作程序丢失后,按照自然人的要求工作。像自然人一样,计算机通常没有任何错误和病态。然而,如果它的工作程序是无序的,它将是病态的和犯错误的,就像感冒和发烧的自然人。从这个角度来看,欺骗和欺骗自然人是一样的。也就是说,名义上它欺骗了计算机,但实际上它欺骗了自然人。因此,在本案中,邵利用故障的电脑提款机骗取银行较大金额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特征。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