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我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索要孩子的抚养费用吗?

来源:子女抚养费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9 14:09:02浏览86次

我们对子女抚养费用的一个共同主张是,夫妻离婚后,另一方没有按照原协议或法官的判决支付相应数额的抚养费用。如果这对夫妇结婚了,他们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费用吗?许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疑虑,让边肖给你一个详细的答案。

我可以要求孩子的结婚费用吗?

未成年子女的费用抚养通常只在离婚后支付。在《婚姻法》的第三个司法解释发布之前,对于未成年子女抚养的费用是否可以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求支付,存在争议。有些人认为这对夫妇没有共同的离婚财产。如果其中一名法官必须支付抚养费用,执行将会很尴尬。

出于这个原因,在过去,一些法院不支持没有离婚的夫妇代表他们的孩子申请抚养费用。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常年不在家,钱又不回家,另一方又要辛苦地照顾孩子,不能维持生计,这种判断就会导致不公平。

《婚姻法》司法解释第3条明确指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人民法院应当支持父母双方或一方拒绝履行抚养其子女的义务,以及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支付抚养费用。

第二,应该如何支付儿童保育费

育儿费的数额应根据离婚双方的实际生育能力确定。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月工资的20%-30%的比例确定。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高不得超过固定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计算。

付款方式:

1.一次性付款;

2.按照约定的期限分段支付;

3、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由财产抵补。

儿童保育费用包括“生活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应支付到成年(即18岁)。但是,如果子女年满16岁,并把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并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如果儿童完全或部分丧失能力,他或她不受18岁的限制。上学的孩子可以支付学费,直到他们高中毕业。

父母有义务教育他们的孩子。离婚后,他们仍需依法为子女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然而,离婚子女的实际支付抚养需要以他们履行义务的能力为条件。如果支付方不能维持其生命,即使他有义务,他也不能实际履行其义务。当然,那些要求在婚姻期间支付孩子抚养费用的人要求一方的行为是拒绝履行孩子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只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浙江律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相关推荐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