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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不履行他们的抚养义务,他们的孩子成年后能收回抚养费用吗?

来源:子女抚养费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9 14:36:02浏览119次

随着离婚纠纷越来越多,各种抚养费用纠纷极易发生。随着农民工数量的增加和女方再婚的情况越来越多,拖欠抚养费用的现象越来越普遍,这极大地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然而,随着儿童的不断成长,追索抚养费用会遇到各种障碍,其中诉讼时效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分析这些障碍,理顺相关法律关系,对于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十分必要的。

**点:关于诉讼时效:

律师意见:《民法总则》第188条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虽然诉讼时效的客体是请求权,但并非所有的请求权都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实践中,有些权利主张,如收回抚养费用的权利,就其性质而言,不受时效的限制。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基于血缘关系,并根据双方的特殊地位确定。虽然付款请求抚养将涉及某些产权和利益,但主要是身份利益。因此,离婚后要求父母支付的一般要求抚养不应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第二点:要求支付抚养费用的前提条件说明:

律师意见: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有义务教育其子女抚养;儿童有义务支持和帮助他们的父母。当父母未能履行其义务时抚养,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儿童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费用抚养。因此,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在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前提下要求抚养费用。即使父母之间的婚姻继续,但其中一方或双方未能履行抚养义务,符合条件的主体有权要求抚养付款。因此,抚养费用的收回不以离婚为条件。

第三点:关于抚养费用索赔的主体解释:

律师意见:(1)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抚养主张费用:中国《婚姻法》第21条第(2)款规定:“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有权在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时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用。”第《**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法院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号法律第11条规定:"监护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孩子满18岁。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用。”综上所述,抚养费用索赔的主体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

(2)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的儿童的费用索赔抚养: 抚养费用的主要功能是确保未成年儿童的健康成长。因此,抚养费用的拖欠不能简单地被认为是债务-信用关系,这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明确同意在孩子成年之前支付抚养费用。当客观情况未发生变化时,双方之间的协议应视为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双方应根据协议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当孩子成年后,他仍然有权起诉这部分债务,一般诉讼时效应在此时适用。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在孩子成年之前父母双方不同意或没有明确同意支付抚养费用,或者父母没有离婚但一直没有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双方就没有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从抚养费的立法目的和功能来看,抚养费所体现的法律利益在儿童成年后将不复存在。抚养在儿童未成年期间不由父母双方或父母一方承担的费用,因儿童成年期而失去保护价值。也就是说,当孩子成年时,他或她不能收回他或她的父母在他或她的童年期间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

第四点:关于抚养其中一个孩子收回抚养费的解释:

律师意见:《民法总则》第5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抚养其中一个孩子不仅承担了他的抚养义务,还承担了向没有抚养孩子的孩子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根据公平原则,没有抚养个子女的一方应给予适当补偿,有抚养个子女的一方有权退还其已承担的抚养笔费用。

**后,总而言之,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要求抚养费用的权利根据其性质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要求抚养费用,前提是其父母未能履行抚养义务,无论其父母是否结婚。抚养费用索赔的主体是未成年人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儿童。当孩子成年时,他或她不能收回他或她的父母在他或她的未成年时期应该承担的抚养费用。根据公平原则,没有抚养个孩子的人应该给抚养个孩子适当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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