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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拉低了,制作花瓶

来源:廉租房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1 19:52:05浏览97次

自5月份以来,房地产调控的重点一直是地方细则,其中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是“发表意见”的内容。难怪经济适用房关系到国计民生。其建设决心越大,成绩越突出,越符合楼市健康发展的主题。与房价、信贷、税收等敏感话题不同,这个话题是安全稳妥的:迎合中央,安抚百姓,不得罪开发商。地方政府怎么可能不愿意发表意见?

然而,太多的历史经验证明,承诺建设经济适用房往往被用作政府调节楼市预期的法宝。一旦楼市回暖,承诺建设保障性住房往往是一纸空文。

以上海为例,从2000年到2004年,随着土地招标拍卖挂制度的兴起和上海“双增双减”措施(提高绿化率,增加配套用地,降低容积率和建筑高度),上海房价一路上涨,房屋单元越建越多,增加了部分中等收入家庭和居民搬家拆迁的压力。为了调整住房结构,上海首次提出了两个1000万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即配套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和廉租商品房1000万平方米。

然而,从那以后,上海开始限制消费和供应的双向调节。2005年,上海房价连续六个月下跌,价格甚至低于一些刚刚建成的低价商品房。政府担心一旦没人买保障房,会更被动。在这种背景下,两个1000万的计划悄然流产。

由于全国房价在大环境下还在一路上涨,中央对保障性住房的需求从未停止,廉租房和保障性住房成为各地建设的重点。但随着2007年金融危机的到来,救市成为主旋律,各地保障性住房方案再次被削弱,直到2010年新一轮针对房价的调控再次启动。

2010年5月,重庆、北京、上海等地就保障性住房建设发表意见,其中公租房新模式引起市场关注。我们担心的是,一旦这一轮调控生效,保障房的承诺会不会又是一个让人眼花缭乱的“昙花一现”?

经济适用房制度本质上应该是一项长期而持久的政府工作,它关系到住房结构和住房制度的根本框架,而不是对房价上涨的暂时反应。在这一轮承诺中,我们仍然看到政府的态度。比如建设思路虽已公布,但建设资金来源不明,建设进度无公示迹象,竣工周期不明.

应该说政策目标是好的,但是在实现目标的道路上,政府需要更长远、更负责任的措施。(记者余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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