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赔偿作者:和畅濯 时间:2021-10-03 15:07:22浏览104次
工伤的定义:什么是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视同为工伤:是指虽然不满足工伤法律规定的条件,但可以视同为工伤处理,并享受工伤待遇。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既然属于工伤接下来,我们就要准备相应的材料来获得工伤的待遇。
三、工伤认定需提交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3、医疗诊断证明;
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评残;
四、材料准备好之后向哪里提交呢,可以由谁去做呢,往下看。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发生工伤一年内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五、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
1、医疗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
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4、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5、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6伙食补助费、
7护理费、
8交通费等;
六、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
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向社保缴纳地或是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七、劳动仲裁立案时所需材料:
1、仲裁申请书2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被申请人营业执照或是社会信用公示报告
4、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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