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赔偿作者:素华革 时间:2021-10-04 20:13:30浏览65次
很多人在一二线城市工作。
可能周围都是白领。
但不可否认的是。
在每个城市。
有从事体力劳动或大量体力劳动的工人。
这些工人所做的工作。
与在办公室工作的白领相比。
它更容易受到物理伤害。
工伤问题不可避免。
当工人受到工伤时,
只有两种方法来处理它。
1.通过法律程序索赔。
2.双方私下谈判。"
很多人觉得走法律程序索赔。
自身利益更容易得到保护。
是的,没错。
但事实是,
许多工人因工受伤后,
虽然我想通过法律程序,
但由于时间长、成本高且麻烦。
等等。
有些工人会选择相互协商。
以私人的形式来解决。
工伤问题解决后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今天就来说说吧。
一、工伤赔偿协议。
根据第三条法律法规中的工伤事故赔偿约定:
经双方协商,用人单位应当对因工负伤的职工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和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和后续治疗费;
必要的营养费用、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贴、护理费、住宿费、误工费、交通费、残疾辅助器具等。包括所有赔偿,如向受伤员工及其家属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他们来到施工现场期间的工资。
二、人身损害协议的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后,根据我国《劳动法》第77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也可以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事故赔偿协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签订协议前有没有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应当在工伤赔偿协议谈妥之前进行。工伤认定的主要目的是定性事故,明确事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签订协议前是否进行过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到劳动者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和待遇。在签订补偿协议前,员工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自己应得的补偿金额。
3.项目补偿范围。
在补偿协议中,补偿项目的保留应当明确。《工伤保险条例》第29-43条对工伤保险待遇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费、误工费、伤残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补助费、供养亲属抚恤金。
4.对放弃剩余权利的条款要谨慎。
在工伤事故赔偿协议中,有“双方履行协议后争议解决”和“职工一次性领取赔偿金后不得向企业主张其他权利”等共同条款。这些条款主要反映的是用人单位的利益,与劳动者相比相对较弱,因此不可避免地受到此类条款的制约。因此,他们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与雇主协商,以避免此类条款的发生。
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主要目的是一次性解决争议,避免后患。
第三,工伤索赔的技巧。
需要澄清的是,赔偿主体《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主张、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被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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