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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登记,设立公司

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07:24:02浏览90次

一、公司设立的方式可分为哪几种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公司设立时,首次发行的股份全部由发起人认购,不再向社会公开发行。在这种设立形式中,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为公司在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不承认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购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的流程

1、签订发起人协议。

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章程必须经全体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由全体发起人签字盖章。公司章程必须载明公司法要求的事项。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保荐人支付股本。发起人分期缴纳出资的,全体发起人的初始出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但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全额支付。发起人一次性缴纳出资的,应当一次性缴纳全部股份;分期付款的,支付第一期。

3、组建公司机关。

发起人首次缴付所认购的股份并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并设立公司机构。

4、办理设立登记。

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领取公司营业执照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2、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发起人在办理股票发行审核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并提交有关文件。

3、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募股申请及有关文件进行审核,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认股人认股、缴纳股款。

发起人要约股份后,公众可以认购股份。

5、召开创立大会。

公司发行的股份缴足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成立大会。股东大会由发起人和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须有代表半数以上股份的发起人和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对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以上是关于公司设立方式的相关法律内容。相信大家看了之后都知道一些相关的法律信息。综上所述,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设立公司的流程也在上面介绍了。如有更多相关法律问题,请咨询。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来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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