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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驻福建办事处,香港驻外经贸办事处

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09:04:01浏览138次

一、代表处介绍

对于一些刚刚进入中国暂定市场的外资企业来说,设立代表处是最好的解决方案。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代表处是代表母公司在中国的商务联络机构。因此,该办事处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不允许开展直接盈利的业务活动。比如不能签订任何购销合同,不能接受劳务收入,不能开具发票,不能往海外汇款。但办事处可以开立银行账户,有工作人员,达到业务联络的目的。其公司总部可以与办事处的客户和供应商签订合同,但只能以公司总部的名义从事商业活动,不能以代表处的名义。但总部很多业务可以通过代表处沟通,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二,办公室的优势

程序简单快捷。由于具体操作与实体公司不同,对资金投入没有严格要求;后续管理也比较简单。

三.期限和终止

广州某办事处允许的一般期限为三年(最长为五年),从审批机关通过审批材料之日起算。超过规定的最长期限,事务所仍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到期日前30日向相关审批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和申请。

四.搬运条件

在中国设立代表处要求外国公司:

在东道国/地区注册;

曾经与中国有贸易往来;

没有违反中国法律的不良记录;

东道国/地区良好商业活动的记录或证明;

一般来说,外国企业在北京设立代表处没有其他要求,但一些相关行业在实际办理中时间和程序会相对繁琐。请电话咨询或在网站上留言。

动词(verb的缩写)处理程序

填写授权委托书签订协议交款签署文件交付所需材料审批商务局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公章、私章、财务章)办理税务登记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申请

不及物动词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和证明

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设立登记表》(包括《代表机构基本情况》、《驻在地址证明》、《首席代表登记表》、《代表登记表》等形式);

2.派出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申请书(包括:常驻代表机构名称、住所、首席代表和代表姓名、代表机构业务范围、居住期限);

3.被派遣企业所在国家(地区)登记机关出具的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有限公司应同时报送香港税务机关核发

《商业登记证》份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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