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10:50:02浏览128次
区域性国有控股公司的设立条件
区域性国有控股公司是指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授权,主要以控股方式从事资产管理活动,并经登记注册的特殊企业法人。
其主要职能是依法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国有资产经营权,通过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促进产品结构、产业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增强国有资本的管理能力、控制能力和渗透能力,壮大优势企业、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搞活国有经济,负责完成地方政府要求的社会福利任务。
成立条件比国家级控股公司更宽泛。在满足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的前提下,注册资本和净资产限额较低,但高于一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