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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设立和成立的区别,公司的设立和成立

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14:20:02浏览135次

1、公司必须有发起人或投资人。发起人或投资者是设立公司活动的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由2-50名股东共同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在5人以上,且半数以上必须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通过招聘的方式设立。2.设立公司,必须达到最低法定资本。公司资本是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或商业批发。以零售为主,30万。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公司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元。3.设立公司,应当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章程。它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具有约束力。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姓名。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六)股东出资方式或出资额。(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八)公司组织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九)公司负责人。(十)公司解散的原因和清算办法。(11)股东认为有必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本章程由股东签字盖章。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制定章程的内容包括上述“有限责任公司”的内容,以及公司的股份总数和每股金额。发起人姓名、认购股份数。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通知和公告方式。4.有符合要求的公司名称和组织。公司名称由四部分组成。 (1)地名 (2)商号 (3)经营 (4)法律性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必须在名称上标明“有限责任公司”。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权利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就是有固定的场所和营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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