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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股份公司设立发行股票的条件

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2 15:22:01浏览119次

一、股票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什么

根据实际情况,股份公司的设立流程如下: 第一个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全体发起人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指定的代表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预先批准的公司名称的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经营活动或转让。 第二条申请设立登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在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三、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开立银行账户,凭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章办理税务登记。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a)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资本总额或者实收资本总额;

(三)股份的发行和准备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以募集方式设立并经创立大会批准的公司章程;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发起或者募集。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有哪些不同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如下:

由发起者发起。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设立。

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主要规范公司成立后各方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必须经全体股东同意,签字盖章,并报登记机关批准后,方可正式生效。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公司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登记前必须经批准的事项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预先核准公司名称,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

以上是关于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的内容,由www小系列回答。68.com。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包括签署发起人协议、报有关部门批准、制定公司章程、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认购股份、设立公司组织、申请设立登记和公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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