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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大约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

来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6 14:00:07浏览60次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二、具体补偿项目

(一)医疗费用(一审辩论结束前的实际数字)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和其他费用

(二)误工时间(计算至伤残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按固定收入计算。

2.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收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类似行业的劳动者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误工费收入(天/月/年)*误工费

(3)护理费用

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同级护理人员的护理报酬标准*天

(四)交通费用(医疗、转诊、购买费用、购买辅助伤残、丧葬费)

运输成本=实际运输成本

(五)住宿费用(残疾或死亡亲属到外地就医、配置残疾人辅助器具、处理交通事故、处理丧葬事宜的费用)

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六)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住院伙食补助=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七)营养费用

营养费=医疗机构酌情推荐的金额

(八)鉴定费(伤残鉴定费)

(9)残疾赔偿

1.赔偿标准: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

2.赔偿期限:60岁以下的,自主伤残日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从20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1)60岁以下伤残赔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上年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60-74岁伤残赔偿=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伤残赔偿指数

(3)75岁以上伤残赔偿=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标。

(十)辅助设备费

辅助器具费用=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一)随军家属的生活费

1.赔偿标准: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2.赔偿期限:未成年,按18周岁计算。 (2)无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按20年计算。但是,超过60岁,每增加一年,一年将从20年减少。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3.赔偿限额:有若干被抚养人,年度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1)未满18周岁的被抚养人生活费=[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承担赡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18-60岁被抚养人生活费=[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赡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60-74岁受抚养人的生活费={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13)死亡赔偿

1.赔偿标准:被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根据当事人的户籍区分城乡)

2.赔偿期限:60岁以下的,自主伤残日按20年计算。6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从20年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5年计算。

(1)60岁以下死亡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2)60-74岁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

(3)75岁以上死亡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第三,精神损失费

1.除了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受害人只能在侵权诉讼中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3.精神损失费就更别提安慰费了。

四.赔偿金额的确定

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过错比例*因果关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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