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7 07:36:03浏览136次
女儿死于交通事故后,父亲为自己承担了全部赔偿。宜宾8岁男孩小明(化名)为了拿到应得的学费和生活费,向法院公开宣布。最近宜宾县法院帮他追回了到期的学费和生活费2万多元。
去年7月23日,小明的母亲死于交通事故。同年9月1日,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死者不负责任。经交警部门调解,小明爷爷与责任方四川某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死者身故赔偿金8万余元。包括小明到期的学费和两万多元的生活费,我爷爷一直舍不得给小明。因此,小明依法向法院提起上诉,当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