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4 09:09:02浏览67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必须提交下列证据材料: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修理事故损坏的车辆而支付的修理费用的发票和修理清单;与其他损失有关的票据,如交通费损失,必须提交车票,误工损失必须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因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如果要赔偿车辆折旧损失,必须在起诉时提交车辆折旧鉴定申请。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分为地区管辖和级别管辖。
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可以由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即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者交通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民事案件包括:
(一)重大涉外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2)在本地区影响较大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三)涉及港澳台的重大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四)诉讼标的数额较大,或者诉讼顺序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经济纠纷案件的;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处理的效力将更加清晰。
网友: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因交通事故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时的侵权责任。此类纠纷的原由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自2011年4月1日起变更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以上是介绍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财产损失规定的相关内容。为了更好地解决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财产损失,双方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进行协商赔偿。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可以提起诉讼。如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