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交通肇事是什么意思,交通肇事逃逸处理时限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4 16:42:01浏览54次

一、交通事故工伤索赔先后顺序

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事故属于民事侵权责任和工伤保险责任的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种法律关系中:一方面,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的侵权民事法律关系是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形成的;另一方面,劳动者遭受的人身伤害符合支付工伤赔偿的条件,与用人单位形成法律关系。那么,受害人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工伤赔偿的同时,是否可以按照《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以下简称解释)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在这方面,雇主和工人经常发生纠纷,法律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各地的做法差异很大,往往对同样的情况区别对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重合时,受伤人员不仅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还可以向驾驶员索赔,即获得双倍赔偿。但是很多地区并没有明确规定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的顺序,只允许重复支付医疗费。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责任导致劳动者发生意外伤害,并已按照有关意外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同时符合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工伤,按照处理事项和支付渠道分别处理工伤待遇。原则是:

(1)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设备更换费用等费用只能按实际发生额支付,已按有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不能重复支付;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标准水平的,如果是被保险职工,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补足差额;

(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交通住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项目,已按有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支付,不能重复支付;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补足差额;

(三)关于赔偿待遇项目,只要工伤保险法律法规没有对赔偿待遇项目作出竞合规定,相应的待遇项目应当依法赔偿。

二、交通事故的赔偿顺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最关心的是损害赔偿问题。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由于机动车已经购买了强制保险,赔偿会有优先权。我们来看看事故如何获得赔偿。

第一步:保险公司赔偿

承保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支付保险费。机动车未投保强制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二步:过错方赔偿

机动车交通保险的保险费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只有一方有过错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

2 .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行人、非机动车故意与机动车碰撞,免除机动车责任;行人和非机动车过失造成损害的,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可以适当减轻;机动车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只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第三步:商业三者险的问题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同时投保交通保险和商业保险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应当自交通事故现场勘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查获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书。检验鉴定需要的,应当自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提出。检查鉴定期限一般不超过20天,特殊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可以看出,公安机关交付交通事故证明的时间跨度为10天至70天,一般在10天以内。

以上是关于如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期限的内容,由《发现法》边肖为您整理。由此可以知道,交通事故后会有事故发生,一般都是用摄像头拍下来,再由交警大队检查监控。如有疑问,欢迎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解答。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