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4 15:21:02浏览113次
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谁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号([1999]13号司机解释)关于被盗汽车事故和肇事者逃逸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
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被盗机动车造成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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