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7 07:42:02浏览86次
最高人民法院26日颁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司法解释规定,根据我国目前的国情,按照习俗支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况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 第三,婚前支付导致支付方生活困难。后两项应以离婚为准。
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