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结婚彩礼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1 10:45:02浏览92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习俗支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发现属于下列情形的,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支付,给支付人造成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以双方离婚为准。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一般应全额退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一般应全额返还;
3.根据付款人的难易程度,决定返还金额;
4.根据婚龄长短确定退款金额。结婚时间应以同居的实际时间为准。实际同居一年内提出离婚的,彩礼可以退还一半以上;实际同居两年内提出离婚的,可酌情退还一半以上;两年以上一般不退。
5.根据导致情绪崩溃的过错责任确定退款金额。因付款人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不予返还。如果是由于支付彩礼造成生活绝对困难,金额可酌情减半以下;因受赠人过错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可以相应增加退款金额。
《解释二》明确规定了彩礼返还,但是彩礼的范围不明确。除了钱,实物可以纳入彩礼范围吗?钱和实物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可以算是彩礼。法院应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客观情况。如果当地有支付彩礼的习俗,而且支付的金额较大,或者支付的真实价值较高,可以视为彩礼。至于数额大小,由人民法院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如经济条件等,自行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彩礼的返还要看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同居的,一般应全额返还。以上是《寻法网》小系列带来的关于起诉离婚彩礼如何计算的知识。如果什么都不懂或者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找法律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