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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婚姻法如何分割离婚不动产

来源:离婚房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10 11:50:03浏览90次

在生活中,如果一对夫妇离婚,肯定会涉及财产分配,尤其是房地产。如果分配不合理,他们甚至会打架。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离婚财产分配协议,那么在离婚期间处理该协议就不那么麻烦了。如何写离婚房地产分配协议?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如何撰写夫妻离婚财产分配协议

男性:_ _,_ _,出生于_ _,地址_ _,身份证号码

该女子出生于年月日,住址,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双方已于年月日达成离婚协议并登记离婚

1.该房产以男女双方的名义登记,位于_ _市_ _路_ _居住区_ _楼_ _室,离婚后归_ _方所有。

2.在婚姻存续期间,因上述房地产抵押给银行而产生的未偿债务,甲方应继续承担责任。

3.本协议生效后,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男性:

在.的那天

女人:

在.的那天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的纠纷提起的诉讼。

第九条离婚协议达成后一年内,男女双方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反悔,要求变更或者解除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后,认为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没有欺诈、胁迫或者其他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当事人要求返还按照约定支付的彩礼,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不同居的;

(三)婚前付款,给付款人造成困难的。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适用,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收入;

(2)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将获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获得的养老保险福利和破产及安置补偿。

第十二条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婚姻关系中实际取得或者明确取得的财产性所得。

第十三条军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待遇、伤残津贴、医疗和生活补贴属于个人财产。

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涉及将发给军人的复员费、自谋职业费等一次性费用分割的,所得金额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乘以年平均数计算。

前款所称年度平均数,是指上述费用按照特定年限分配给士兵的总额。具体的术语是70岁的平均预期寿命和士兵参军时的实际年龄之间的差异。

第十五条夫妻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份、债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难以按照市场价格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分配

(二)夫妻双方就转让出资份额、转让价格等事项达成一致后,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相同价格购买出资的,人民法院可以分割转让出资所得的财产。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不愿意以相同价格购买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前款规定的证明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大会的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书面陈述。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分割合伙企业的共同财产,另一方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对方时,应按下列情况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身份;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并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分割转让所得财产;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或者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退伙或者返还部分财产的,返还的财产可以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也不同意退伙或返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身份。

第十八条夫妻一方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夫妻在个人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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