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市晨菲 时间:2022-07-16 06:36:59浏览101次
对于不同地区的抢劫犯罪,即使两个行为人抢劫的财物数额相同,最终的刑事处罚也可能不同。这主要是因为我国不同地区对抢劫罪的量刑标准不同。那么成都抢劫犯罪数额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就在五六懂法网编辑告诉你吧。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起点和基准刑。
抢劫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应当在三个月以下有期徒刑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在“数额较大”起点的50%以上,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三个月以上拘役至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因抢劫或者抢夺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劫三次以上;驾驶机动车或者抢劫非机动车的;组织和控制未成年人抢劫;抢劫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儿的人、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在医院内抢劫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劫群众的;造成他人轻伤或者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罪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罚款数额,确定基准罚款:
(1)犯罪数额每增加一千五百元,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二)每增加一处轻伤,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3)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增加三至六个月;
(4)其他可以增加处罚金额的情形。
2.量刑起点和基准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
抢劫公私财物,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应当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抢劫公私财物,致人重伤,或者致使他人自杀,或者犯罪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50%,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在三年以上四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一年内抢劫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或者抢劫非机动车的;组织和控制未成年人抢劫;抢劫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儿的人、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在医院内抢劫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劫群众的;造成他人轻伤或者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罪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罚款金额:
(一)犯罪数额每增加六千元,刑期增加一至二个月;
(二)每增加一处轻伤,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3)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增加三至六个月;
每增加一次重伤或自杀,刑期增加一至两年;
(5)有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ci
抢劫公私财物,致人死亡,或者犯罪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50%,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在10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一年内抢劫三次以上的;驾驶机动车或者抢劫非机动车的;组织和控制未成年人抢劫;抢劫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儿的人、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在医院内抢劫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劫群众的;造成他人轻伤或者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的。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抢劫罪的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提高刑罚数额,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加相应的罚款金额:
(一)犯罪数额每增加四万元,刑期增加一至三个月;
(二)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每增加一种情节,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二年;
(三)每增加一处轻伤,刑期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
(4)每增加一次轻伤,刑期增加三至六个月;
每增加一次重伤或自杀,刑期增加一至两年;
(6)每增加一人死亡,刑期增加二至三年;
(七)有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的,每增加一个案件,刑期增加一年至二年;
(9)其他可以增加处罚金额的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重处罚,但同时有两种以上情形的,累计数额不得超过基准刑的100%:
(一)抢劫公私财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准刑可以提高30%以下(已确定为犯罪的除外):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一年内因抢劫或者抢夺受到行政处罚的;一年内抢劫三次以上;驾驶机动车或者抢劫非机动车的;组织和控制未成年人抢劫;抢劫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儿的人、残疾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在医院内抢劫患者或者其亲友财物的;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劫群众的;造成他人轻伤或者精神障碍等严重后果的。以上十种情形,每种情形增加基准刑10%以内;
(2)对因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实施抢劫的,增加基准刑30%以内;
(三)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宽处罚:
(一)确因生活、学习、医疗等原因被迫抢劫的,基准刑减少30%以下;
(2)犯罪前自动返还被害人财物的,减少基准刑30%以下;
(三)有其他可以从轻处罚情形的,基准刑减少20%以下。
以上是四川省规定的抢劫罪量刑标准的详细内容,当然这个规定在成都也适用。不同的犯罪情况需要不同的处罚,但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从轻处罚。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或者有其他相关问题,也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