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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

来源:工程款纠纷作者:强谷菱 时间:2022-07-25 15:27:19浏览115次

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工程款拖欠处理办法

一、清欠防欠,各地出实招

拖欠农民工工资,今后不仅要全额支付,还要加付赔偿金,这是吉林省政府近日在《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中作出的明确规定。

为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吉林省规定,一旦发生拖欠行为,用人单位要向农民工加付被拖欠工资50%到1倍的赔偿金。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还要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制裁。吉林省还规定,对发生过严重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等用工单位,强制在开户银行按工程合同价款的4%―5%预存工资保证金。同时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吉林省要求所有建设单位都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

二、成功代表地区:济南——从源头治理工程款拖欠

济南市最近出台硬性措施:如果建设单位因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引起纠纷,竣工的工程将不予验收,新开发的工程也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规定,对故意拖欠、态度恶劣的单位,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施工单位有权停止在建工程施工,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与建设单位协议将工程折价,或诉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

三、工程款纠纷应该如何规避解决?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

解决对策: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

2、关于总包、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有瑕疵,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

解决对策,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

拖欠工程款该怎么办,拖欠工程款怎么治?律师教你用这个办法

对于搞工程的人来说,拖欠工程款可以说是再常见不过了,怎么解决欠款是个有技巧的事,今天高瞻就教您一个办法,先来看这则案例。

案情介绍

2018年10月,原被告经协商一致签订《南京某售楼处办公区域改造工程合同》,约定被告将南京某售楼处办公区域改造等全部装修工程交由原告施工,合同暂定总价47万元,工程经被告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工工程量金额的80%,结算后付至结算金额的95%。

合同签订后,原告已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且该工程于2018年12月4日经双方验收合格并交接,工程最终核定总价42万余元。被告现仍拖欠原告工程款20万余元。

案件解析

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刘春莉指出:

首先,关于拖欠工程款数额计算。根据《合同法》第26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4和16条,在主张未支付价款时,因为合同约定工程质保金是结算价的百分之五,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后支付、即2020年12月4日后支付,尚未到期,只能暂时扣除质保金;

另外,原告方提供的证据材料有改造工程合同,合同暂定价是47万元,证明原被告之间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

工程竣工验收表、改造工程移交单,能够证明案涉工程已经于2018年12月4日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工程改造审定单一份,证明原被告已经对案涉工程进行结算,结算价为42万余元,已付20万,扣除5%的质保金,尚欠20万余元,即原告方满足付款条件、剩余工程款应及时支付。

关于逾期工程款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17和18条,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建设工程已经交付的,交付之日视为利息起算日,即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

律师办案

因当事人着急回款,本案原告代理律师刘春莉律师在收案后,第一时间拟好诉讼材料并让当事人盖章,于2020年7月14日立案,分至承办法官后及时与法官沟通做诉讼保全工作,成功冻结了对方公司对应资金额,以便拿到胜诉判决书后,能够及时执行到财产。

随后,被告迫于原告律师及时做了保全工作的压力,害怕影响公司资金流及后期判决结案后可能造成其他不利影响,主动与原告方沟通。考虑到原告回款的迫切性,在征求当事人意见情况下,刘律师多次与对方沟通,达成分期付款计划。

为了保证当事人后期付款计划的有效执行,刘律师还主动联系法院,请求在法院的主持下,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强调约定若有任何一期逾期不付款,原告都有权利就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承担相应利息,并且主张质保金一并调解,成功说服对方,最终本案圆满调解结案。

案件结果

调解结案,被告愿意分期支付工程款,承担本案的受理费、保全费。

办案心得

刘律师指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中,发包人没有如约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主要需准备和运用以下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1、招标公告、投标书、中标通知书组成的招投标文件

2、施工合同及附件、补充合同如备忘录、修正条款及合同

3、工程签证文件

4、工程施工计划或方案、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及记载工程施工状况的监理日记等项目现场文件、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这些文件可能具备直接证明力,或者可能由数份文件作为间接证据组合证明施工履行及其与合同约定标准间的比较,同时其又可作为合同性行为成立与否的间接证据。

有了这些证据后,当事人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给付责任。

拖欠工程款怎么治?你学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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