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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6年了还能起诉要回吗

来源:工程款纠纷作者:迟语山 时间:2022-08-08 10:47:50浏览150次

工程款6年了还能起诉要回吗,一个讨要工程款官司打了6年 咸阳市中院为何两次发回重审

如今,位于乾县泰山庙街33号的兴庆苑早都迎来了业主入住。但当时参与“兴庆苑2#3#楼及地下车库”后期建筑安装工程及部分室外工程的任拴牢却一脸愁容。

2016年7月,三秦都市报曾以《乾县兴庆苑楼盘:工人打工干了活工钱拖欠没着落》为题,报道了由陕西宏瑞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开发的兴庆苑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事,最终他们还是没有拿到工资。

“因为开发商宏瑞置业没有依法按合同及时结算工程款,造成我现在的窘境。这一晃6年啊!”面对记者,任拴牢欲哭无泪,他无奈地摇摇头说,他是迫不得已才将宏瑞置业告上法庭的,也不曾想官司一打近6年。

任拴牢向记者出示了几份乾县法院民事判决书、咸阳市中院民事判决书、省高院民事裁定书、咸阳市中院民事裁定书等。

“2016年3月12日,乾县兴庆苑项目原承建商与宏瑞置业出现纠纷退出后,我就与宏瑞置业公司签订《施工承包协议》。”任拴牢说,但宏瑞置业不按约定付款,致使他无力再进行投入,工程也无法继续施工。2016年7月份,他将宏瑞置业告到乾县法院。

任拴牢说,在诉讼过程中,他申请法院对他已施工部分的工程价款进行鉴定,经咸阳市中院指定由“陕西中房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鉴定人员会同乾县法院办案法官在2017年5月12日和5月31日两次到现场勘验,且第二次咸阳市中院还指派法技室的法官到场共同勘验,然而宏瑞置业均不配合,拒绝在“现场勘验笔录”上签字。鉴定机构现场勘验后出具了《鉴定意见书》,鉴定“宏瑞置业应付我1734943.52元工程款”。

记者在任拴牢出具的乾县法院(2016)陕0424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书中看到,判决“被告陕西宏瑞置业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任拴牢工程价款1734943.52元(含被告已给付原告工程款20000元)”。

“宏瑞置业不服,上诉至咸阳市中院。在审理期间的2018年5月30日,鉴定人员也出庭接受双方质询。”任拴牢说,咸阳市中院陕04民终8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持陕西省乾县人民法院(2016)陕0424民初1627号民事判决。且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审判决后,宏瑞置业拒不履行判决,于是我向乾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任拴牢表示,在乾县法院执行过程中,宏瑞置业又向省高院申请再审,案件重审后,被乾县法院判开发商付款,对方上诉后,咸阳市中院判发回重审。

“咸阳市中院以(2019)陕04民再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乾县法院重审。”任拴牢说,“乾县法院经过审理,2020年9月10日以(2019)陕0424民初17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依然支持了我的诉讼请求。”

“宏瑞置业还不服判决,又上诉至咸阳市中院。”任拴牢说,咸阳市中院经过一年多的审理,经过几次开庭,2022年2月28日又以(2021)陕04民终12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发回乾县法院重审。

“我真是蒙了!”任拴牢说,“法律明确规定,同一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不明白咸阳中院为何知法违法?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却陷入到一个‘怪圈’中。”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2款规定: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为此,记者来到咸阳市中院进行反馈了解。咸阳市中院宣教处表示,他们将了解此案件,并将结果回复本报。

工程款6年了还能起诉要回吗,多年未还的款项还能否要回来?

很多企业主反应,很多业务或者经济往来都是朋友往来关系,出现不能及时付款情形时,往往碍于情面,对方拖欠时间多年未能收回。部分企业主认为超过2年了,要不回来了。那么到底拖欠多久的货款不能要了?要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才能要回款项?下面,就让小编带你们了解款项追讨的那些事。

一、合同签订后几年内可以追讨款项?

从法律角度讲,并没有合同签订几年内可以追讨这一概念,人们所说的一般是指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因此目前常见的经济纠纷一般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例如《民法典》第 594 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同时,该诉讼时效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比如签订了买卖合同,买方未付款,诉讼时效的起算并非从签订之日起算,一般是从应该付款之日起算,合同若约定了付款日期,则从该日期开始起算。

同时,诉讼时效还存在中止、中断等情形,小编会在后面的内容中为大家做一些简单的解析。

二、超过三年不起诉是不是就不能追讨款项了?

如果因为各种原因超过了诉讼时效,很可能会丧失胜诉权。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不表示丧失了起诉权,也不表示实体的权利消失。若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不能够主动适用。因此即使超过了三年,债权一方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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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什么办法可以延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止:《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举例:买卖合同关系中,一方拖欠货款,在诉讼时效的快到期的前1个月,发生了疫情封城,则直接从封城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仍可起诉。

诉讼时效中断:《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举例:民间借款,债务人在还款到期后的第2年,重新出具了一张还款计划,则诉讼时效从还款计划约定的还款日期开始重新计算3年。

四、那多年未还的款项就一定可以要求回来吗?

能否追回款项,除了诉讼时效的影响外,还有很多因素,如对方履行义务的实际能力,证据是否充足等等。因此,找专业律师出谋划策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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