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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为什么差距那么大呢,土地征收有补偿吗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真魄 时间:2022-10-13 11:50:02浏览104次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但是征收土地不免除对被征收人的经济补偿农村土地征收补偿金标准差距大的原因是什么?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一、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款为什么差距那么大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影响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因素包括土地产值和土地附带作物,这两个因素是土地征收补偿金差距较大的原因。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定用途给予补偿。

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是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按按需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应当安置的农业人口,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前单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 应配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每公顷耕地安置补助费不得超过征收的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他征收土地土地补偿费和补助费的标准,参照省、自治区、直辖市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和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征收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菜地的,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野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需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不能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可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提高耕地土地补偿费征收和补助费设置的标准。

二、农村征地流程

第一步,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因此,用地单位初步选定某农用地作为建设用地后,应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

计划必须满足原国家局公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令》第7号)要求。

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用地前,应当报国土资源部批准后,履行批准手续。

该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国土资源局编制的《禁止供地项目目录》,在禁入期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不受理其建设项目用地申报表,各级人民政府也不批准提供建设用地。

第二步,确认该农用地可用于建设,按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并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单位提出用地申请,建设单位审核符合的,下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用地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其中,农用地转用和批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 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市、县两年内未使用用地或者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有关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三步,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 已预审的项目,需要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以上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影响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的因素包括土地产值和土地附带作物,这两个因素是土地征收补偿金差距较大的原因。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五六懂法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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