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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无地农民能否得到补偿款,国家征地农民都能得到什么补偿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戏辰锟 时间:2022-10-14 09:35:05浏览95次

我们知道土地对农民的重要性。 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开始征收土地用于农村建设。 这样的话,就需要向农民支付一定的补偿金,需要经过评估等过程。 那么,土地征收的无地农民能得到补偿吗? 以下是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做的解答。

一、土地征收无地农民能否得到补偿

不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土地征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长期生活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面附着物和青苗等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设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房,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通过宅基地建设、提供安居住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补偿,补偿征收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利和合法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什么是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对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补偿的行为。 根据现有规定,一是城市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作为建设用地需要征用土地的,可以由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征用。 二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域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需要选址的,国家可以单独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具有以下特点。

1、征用土地是国家行为,是法律赋予政府的专有权力。 除国家可以依法征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征用土地。

2、土地征用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征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5公顷以上或者征用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上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除此之外,还必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征用土地应当依法对被征地单位予以补偿,造成的剩余劳动力应当组织配置。 对征地单位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等。 劳动力配置可以是多种形式,但以组织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乡镇企业为主。

4、征用土地及其补偿方案应当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公告内容包括征用土地方案和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

5、征用土地具有强制性。 征用土地不是向农民购买土地,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不得阻挠。

以上是小编的内容。 按规定进行土地征收的无地农民不能获得相应的补偿。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按照土地的本来用途支付。 例如土地原有作物用途造成的损失等,补偿是合理的、足够的。 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络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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