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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公告应该具备哪几个条件发布,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百科

来源:征地流程作者:昂彦露 时间:2022-10-15 13:20:03浏览63次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可以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发布征收公告,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具备哪些条件?五六懂法网络小编为读者进行知识解答。

土地征收公告应该具备哪几个条件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合法的土地征收公告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必须在征收土地方案依法被批准之后实施

征地方案是批准农用地转用后或者同时上报的资料。 土地征收方案一般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内容以表格形式填写被征收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并附《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耕地以外其他土地补偿标准规定用地单位对本方案的意见征地红线等材料。 土地征收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被征收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告征收方案的有关内容。

公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土地征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以公告方式公布。

土地征收公告,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土地征收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土地征收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土地征收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征地审批机关、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和审批用途;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人、位置、土地类、面积征收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收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按照征收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按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查结果为准。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土地征收方案,自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为单位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本集体经济组织征收的土地位置、土地种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种类、数量、应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以及其他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公告的形式是书面张贴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征收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书面公告。 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公告。 ”也就是说,土地征收方案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一般应当在被征收土地的村、村民小组范围内,书面公布公示,告知群众。 告示公告应当尽量在被征地农民经常聚集的公共活动场所进行,告示不仅限于一份,应当尽量多点张贴。 公告前可以召开相关会议,让群众提前知道,但要想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者村民小组大会甚至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在会议上宣读替代的书面公告,并不容易。

以上知识是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按照中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发布征地公告,应当符合发布时间条件、公告内容合法性、公告形式为书面揭示三个条件。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援助,请通过五六懂法网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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