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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强拆怎么办,无证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强拆怎么办理

来源:强拆作者:介浩波 时间:2022-12-01 18:00:04浏览52次

现实生活中,房屋拆迁的情况很多,房屋拆迁必须符合法律规定。非法拆迁房屋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所有权。那么,如何处理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无证房屋的拆除呢?以下是五六知乎网小编为读者解答的相关知识。

无证房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被强拆怎么办

如果无证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将被拆除。当事人对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抚恤金、**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或者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非法强拆的民事责任

开发商和拆迁人未经正当法律程序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侵害了被拆迁人的民事权利,被拆迁人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应当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和房屋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如果成立,被拆迁人应当承担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的责任,其他财产损失和可能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应当予以赔偿。

1.拆迁人以供水、供气等方式扰乱居民正常生活,以摆脱被拆迁人的,根据《民法通则》**百一十七条的规定,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损害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2.拆迁人损坏被拆迁人财产或者造成被拆迁人身体伤害的,根据《民法通则》**百一十七条、**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返还国家、集体财产或者折价补偿他人财产;公民身体受到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3.造成严重身体伤害的,人民法院还可以责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危害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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