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不同意危房改造能强拆,以拆危房名义强拆

来源:强拆作者:凤惜梦 时间:2022-12-02 03:05:03浏览122次

危房是指危险房屋。住危房很危险,房子随时可能倒塌。为了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中国财政部将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危房改造。那么,拆除危房如何维权呢?下面,由五六懂法网的编辑用相关知识来回答你.以危房改造强拆怎么维权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危房改建或者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拒绝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非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非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支付抚恤金、**低生活保障金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不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或者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他人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以上知识是边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危房改造拆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您需要更多的法律帮助,请到五六懂法网进行法律咨询。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