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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废物罪的认定有哪些因素

来源:走私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1 20:40:04浏览117次

在实践中,决定走私废物罪的因素有哪些?我们来看看法国网站的小系列。看完以下,肯定对你有帮助。

一、走私废物罪的认定有哪些因素

(a)明确区分走私废物罪和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逃避海关监管,后者不逃避海关监管;前者惩罚走私,后者惩罚在中国倾倒、堆放和处置固体废物。因此,如果行为人走私固体废物并在中国境内倾倒、堆放、处置,不仅构成走私废物罪,还构成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应同时处罚。

(二)明确走私废物为原料的犯罪,必须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

(3)本罪是一般犯罪而不是选择性犯罪。主要考虑三点: 第一,犯罪与犯罪密切相关,必须严格按照刑法具体规定中对犯罪的描述确定犯罪。但犯罪不等于罪名,罪名包含在刑法具体规定的犯罪中,是对某种犯罪本质或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罪恶感和罪名是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本罪的罪名是:“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气体废物运入境内,情节严重的”,走私废物罪是本罪主要特征的高度概括。 第二,选择性指控是性质相同的犯罪。虽然某一行为违反了某一罪名,但“进口固体废物罪”的用语并不一致,主要是因为刑法对后两种罪名的犯罪对象作了特别规定。

(四)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与走私废物的犯罪分子合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件,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仓储、邮寄或者其他便利的,以走私废物罪的共犯论处。

(五)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反走私的,以走私浪费罪、妨碍公务罪数罪并罚。

二、走私废物罪的的立案标准

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废物或者国家限制用作原料的废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

(一)走私国禁止进口的危险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分别达到一吨以上、五吨以下或者合计达到一吨以上、五吨以下的;

(二)走私国禁止进口的非危险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分别或者合计达到五吨以上、二十五吨以下的;

(三)未经许可,走私国家明令限制的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分别达到20吨以上、100吨以下或者总量达到100吨以下的;

(四)走私国家禁止的废弃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

以上是边肖为你编的走私废物罪认定涉及哪些因素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犯走私废物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欢迎来法国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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