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吸过500万必须判3年以上吗律师解析:非吸过500万必须判3年以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500万元,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个人非... [查看全部]
到底什么样的2022年非吸业务员会被追责?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量刑标准?非吸案哪些人不批捕?相信这是很多人对此比较的担心和疑问。小编辑整理内容如下:供参考 一、2022年非吸... [查看全部]
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贷款或借款案件的认定所谓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贷款或借款案件,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然后将挪用的公款用于偿还自己的贷款或借款的行为。根据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百七十二条和本条的规定,在认定此类案件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挪用公款偿还个人贷款或贷款案件的认定所......
裁判要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中的“共谋”是指共同犯罪的故意,包括明示或者暗示的共同故意的联系和犯罪故意的沟通。“指挥或者参与策划获取挪用资金”是共同犯罪行为,是主观意志控制下的客观行为。认定挪用公款罪的共犯,必须坚持主客观一致的原则,二者缺一不可。法律案件的事实被告薛天文原为绥芬河站经济有限公司商贸分公司......
贪污贿赂犯罪概述一,贪污贿赂的概念我国刑法将贪污贿赂犯罪归为一类,主要是从反腐败的需要出发。贪污贿赂犯罪的共同特点是违反国家廉政建设制度,即侵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破坏国家工作人员的名誉,损害党和国家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从这一共同特征出发,我们认为,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国有单位违反国家廉政建设制度的贪污贿赂行为,以及与贪污贿赂犯罪密切相关的侵犯职务廉......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公款罪有什么区别?但两者的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国有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是什么挪用资金罪在客观行为和主观方面与挪用公款罪相似。但是两者的区别在于:(1)不同的犯罪主体。前者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后者是依法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对于国......
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规定1997年《刑法》第384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并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三个月以上未偿还的,是挪用公款罪”。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具体执行数额标准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号文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对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具体执行数额标准提出以下意见。一、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立案侦查挪用公款案件具体执行数额标准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结合我省......
作者:王道然张晨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例:韩是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2002年12月,个体经营者薛要求韩为其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韩同意后,指示财务人员在银行办理6万元定期存款,作为质押,薛向银行借款6万元。贷款到期后,薛未归还贷款,银行行使质押权,扣除定期存款6万元归还贷款。薛某失踪后,韩某所在集体企业6万元至今未收回。分歧对于如何描述韩的行为,大家意见不一。一种意见......
[摘要]根据我国刑法中的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贪污罪法定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之间。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贪污数额......
【案情介绍】2008年2月至2009年底,白以白杠的形式7次向王借款39万元公款,并借款5万元自用。2009年下半年,为配合上级检查,与王、李合作虚开8张发票,总金额39.54万元,并做了一套假账冲抵所借公款。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共同犯罪中,白某某是主犯,已经自首,王、李是共犯,应当依法减轻处罚。经审理查明,花县军粮供应站为国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白,会计为王,出纳为李。2008......
公款的使用是否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一个重要要件《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未还的,是犯挪用公款罪……”因此,“动用公款”......
延边交通管理处处长蔡浩文挪用公款对外赌博27起,事发后潜逃12月14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律检查监督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国家交通运输管理办公室主任蔡浩文关于查处境外挪用公款赌博案件的情况。蔡浩文赌博后逃亡根据通知,2004年1月至11月,蔡浩文挪用本单位公款15次,挪用国家运输企业路线招标抵押金50万元,向所辖5......
赵津生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违法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进行营利性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的行为。一、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的构成要件是:第一,犯罪客体的客观性是一个复杂的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财政管理体制和国家工作人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颁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4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累计;多次挪用公款,并返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的数额由事发时未返还的实际数额确定。”我认为,这一条的规定是不恰当的。后期挪用的公款,如果返还给前期挪用的,应当不以犯罪时实......
作者:苗友水,熊选国法官,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刑事法庭庭长熊选国(以下简称熊):一般而言,挪用公款和擅自动用公款是同时发生的。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出现了所谓的“不使用即转移”现象。如果被告是一家国有公司的财务总监,他以炒股为目的,任意将大量单位公募资......
内容摘要腐败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已经开始实施腐败并在实施阶段停止实施的未完成形态。行为人虽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和犯罪结果,但毕竟犯了罪,构成犯罪。确认贪污罪的未遂形态是惩治贪污罪的有力杀手锏,有利于震慑某些不稳定因素,体现立法者的立法意图。同时,侦查腐败犯罪未......
侵占、挪用征地补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被侵占、挪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侵占、挪用征地补偿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及其......
贪污罪的客体贪污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它不仅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及其职务的廉洁性,主要是侵犯了其职务的廉洁性。在国有公司企业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侵吞自己公司企业的财产,当然属于公有财产所有权。在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股份公司和企业中,中方和国有资产大多占据控股地位或......
案情介绍:2007年8月至12月,担任某村组长的被告人谢某,利用办理分配该批征地补偿费的职务,先后53次从其保管的11名村民征地补偿费存折中提取68万余元,用于赌博和归还个人贷款。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自首。在审判过程中,对案件的性质存在分歧,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
腐败和挪用公款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是两种社会危害性不同的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害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权,挪用公款罪仅侵犯公共资金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一般来说,两者......
我国《刑法》第384条规定,第: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三个月以上不归还的,犯挪用公款罪”。文章将挪用公款罪客观概括为三种情......
江西万年庆水泥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马鑫因挪用公款5579.5万元炒股被南昌市东湖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马鑫,46岁,自2000年至事发前担任江西万年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年庆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同时担任深圳市盛鑫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宝德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在此期间,他利用自己的多个仓位,以公司股票......
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归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救灾、抢险、防洪、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对挪用公款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