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3 20:18:02浏览63次
公司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企业如何申报缴纳售房款
我们公司的土地增值税已经达到清算条件并已经清算,但清算后,我们又卖出了几套。
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八条规定,“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土地增值税,扣除额按清算时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乘以出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清算期间扣除项目的总额;总建筑面积清除"?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增值税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938号)第三条规定:“由于房地产转让频繁,纳税人每次转让后均难以申报。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多次转让导致纳税义务频繁,每次转让后纳税申报困难。土地增值税可以按月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