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8-12 15:40:05浏览59次
1、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经股东会确认。
2、清算后财产按照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一)支付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清算小组成员和受雇工作人员的薪酬;
B.管理、出售和分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
c .清算过程中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和公告费;
清算期间为维护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三)清算公司所欠税款和公司清算期间应缴纳的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
3、企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予以清偿,但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
4、清算财产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