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6 09:50:03浏览133次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选举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依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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