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3 16:45:02浏览112次
核心内容:根据《公司法》,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强制解散的,清算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在本文中,五六懂法网将向您介绍公司清算的具体过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由于清算的不同性质,不同的法律分别适用于公司清算:
该公司因破产而被清算。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9章中规定的程序;
公司非破产清算(指公司自愿解散并被依法责令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公司清算,不论其性质如何,都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强制解散的,清算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下列业务:
1.接管公司的财产;
2.关闭公司的未完成业务;
3.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的分配;
5、取消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时间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以上。未收到通知的,清算组应当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四、制定清算方案。
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清算组将提出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或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清算费用;
2、应缴纳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付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公司财产分割。
清算组已经支付了上述费用。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股份公司将按照股份进行分配)。
六、注销执照。
清算组应当在分配终止后编制清算终止报告,并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批准。之后,清算组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