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公司清算的程序是如何的,关于公司清算的具体程序

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2 10:00:10浏览99次

清算组织正式成立后,公司将开始实质性清算程序。这些包括:

(a)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清算组织应彻底清理公司的所有资产,不仅包括固定资产,还包括流动资产。这不仅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这不仅包括债权,还包括债务。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需要准备一份资产负债表和一份资产清单,作为下一步的基础。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并登记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在债权申报期间,清算组不得清偿债权人。为了防止清算组首先清偿个别债权人,新法增加了一项法律义务,即清算组在债权报告期内不得清偿债权人。

(3)提出财产评估和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提出收回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4)财产分配。清算的核心任务是分配财产。根据《公司法》**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财产分配的顺序为: (一)支付清算费用; (二)支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律补偿金; (三)缴纳所欠税款; (四)清偿公司债务。(五)上述四笔款项清偿后的公司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获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利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就分配而言,它可以采取货币分配、实物分配或价格分配的形式。其基本要求是:**大限度地保护股东权益,体现平等和公平分配的原则。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按照上述规定清偿之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司清算时隐匿财产,在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上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清偿债务前分配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公司财产分配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热门关注

popular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