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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公司设立的条件,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什么规定吗

来源:公司注册作者:admin 时间:2021-05-01 21:26:02浏览64次

一、公司设立的条件有什么规定吗

根据《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人数有两种: 第一,一般情况下,股东的法定人数必须少于50人。二、特殊情况下,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可以独立设立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法定资本是指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时的实收资本额,即经法定程序确认的资本。在我国,法定资本又称注册资本,是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特征之一,也是企业承担亏损风险的资本保证,也是股东权益划分的标准。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全体股东的初始出资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不低于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全额支付。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计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进行评估、估价,并对财产进行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估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和定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

3.股东共同制定章程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章程。制定公司章程不仅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也是外部监督、管理和沟通的需要。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应包括以下事项:公司名称及住所、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姓名、股东权利义务、股东出资方式及出资额、股东转让条件、公司组织及其产生方式、议事权限及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解散及清算方式等事项。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公司作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必须有自己的名称。公司设立名称,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是指股东会、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监事。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生产经营场所可以是公司住所或者其他经营场所。生产经营条件是指与公司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条件。它们是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也是设立公司的最低要求。

二、公司设立的方式

设立公司基本上有两种方式,即发起设立和要约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简易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第一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认购,公司成立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由全体股东出资。股份公司也可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启动和建立程序相对简单。

募集设立,又称“逐步设立”或“复杂设立”,是指发起人仅认购公司一部分股份或首次发行股份,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设立公司的方式。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拟发行的部分股份,剩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从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公司。”因此,发行的设立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来设立,也可以通过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而不发行股票来设立。本办法仅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规模较大,涉及许多投资者的利益,各国公司法都对其设立程序进行了严格限制。例如,为了防止发起人单纯依靠他人的资本设立公司,损害普通投资者的利益,大多数国家都规定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中国规定的比例是35%。

三、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公司的创始人应当首先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为申请人;设立国有独资公司,以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为申请人;董事会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人。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股东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公司设立登记时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及相关非货币财产的资产评估报告;

6.股东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和住所的证明文件,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文件;

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0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的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成立时已办理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列明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姓名和住所的文件,以及委任、选举或雇用证明。

8.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申请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内的必须经批准的项目

由此可见,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申请文件方面的要求是一样的,只是相关法律文件的签署人姓名不同:前者称为股东,后者称为发起人。当然,申请设立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提交的文件有所不同,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创立大会纪要;以发行方式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根据我国法律,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设立方式和条件。本文介绍了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和注册的相关知识。以上是找相关知识对成立公司有什么要求。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或疑问,请随时咨询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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