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7-15 10:10:03浏览142次
公司股东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股。正常情况下,退股股东将在一定程度上清偿债务,并明确退股股东的相关责任。那么股东在退股后如何清算呢?
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形:
首先,股东的退股应被其他股东接受。这种情况不需要清算,但转让所得和损失按公司净资产处理。
第二,股东决定不再继续经营企业。然后企业必须进行清算。
企业清算需要中介机构出具清算报告,这是目前大多数税务局所要求的。破产会计适用于清算。
资产清算收入先用清算费用,再用职工工资保险费,剩余部分用于债务清偿。**后,余额将由股东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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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大会决定。强制解散的,清算组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是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下列业务:
1.接管公司的财产;
2.关闭公司的未完成业务;
3.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
4.剩余财产的分配;
5、取消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时间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以上。未收到通知的,清算组应当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计划。
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清算组将提出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通过或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清算费用;
2、应缴纳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付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剩余财产的分配。
清算组已经支付了上述费用。如果还有剩余财产,清算组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重新分配(股份公司将按照股份进行分配)。
6.结束清算工作。
清算组应当在分配终止后编制清算终止报告,并报股东会或者主管机关批准。之后,清算组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