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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分配顺序,公司清算后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8 09:40:04浏览90次

由于各种管理不善的问题,该公司正面临破产。员工的工资呢?公司所欠的债务呢?此时,有必要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所以,公司清算后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破产清算的过程是什么?请见下面五六懂法网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公司清算后分配的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养老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向职工支付的赔偿金;

2.前款规定以外的破产人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

3.普通破产索赔。

4.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即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股份比例分配。本办法所称剩余财产是指公司债务按照法定清偿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未经清偿不得分配。

 注意:

破产财产不足以按照同一顺序清偿债权的,应当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已经成立、破产人发生、依法宣告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执行的财产请求权。

6.分配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三、破产清算的审计费用

(一)计件收费标准

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2

1000万元-1亿(含1亿)万分之一

1亿元以上——10亿元(含10亿)0.8万

10亿元以上——50亿元(含50亿)0.1万

超过50亿元0.08万

备注:

1.按件收费应以累进差额率计算。

2、核查项目收费为**低收费,根据实际情况上浮15%;上市公司验证项目收费标准可提高50%。

3.验资比例费以企业注册资本为基础,不足50万元由事务所自行决定,但不得少于500元。

(二)计时收费标准

1.总会计师和副总会计师:每人每小时300元

2.部门经理和高级专家:每人每小时250元

3.项目经理:每人每小时220元

4.注册会计师:每人每小时200元

5.会计师:每人每小时100元

四、破产申请的法律效力

(一)对债务人的效力

1、丧失对财产的处分权。

这是一项对债权人有利的保护措施。因为此时,债务人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现实动机,所以不应允许其处分和管理财产。

2、不得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

因为破产程序是对债务人财产的一般执行程序,具有公平保护所有债权人的目的,如果允许它清偿个别债权人,它无疑会破坏破产法的制度价值,所以不允许它清偿个别债权人。但是,这对于债务人的正常生产是不必要的。

3、对债务人人身的限制。

为了保证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和保护债权人,应当对债务人的人身自由施加必要的限制(这里主要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和秘书人员)。

(二)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

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务人没有义务在还款期之前清偿债权,但破产程序却没有。它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作用。即使是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的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但该期间的利息

债权申报是债权人通过破产程序请求清偿其债权的意思表示,也是未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参与破产程序的手段。

(三)其他效力

2、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

破产程序优先于民事诉讼,主要是指破产程序一旦启动,债权人不得提起民事诉讼以清偿其债权,而应通过破产程序申报债权以行使其债权。

3、债权申报。

破产程序开始后,以债务人为诉讼当事人的财产诉讼应当中止,直至法院在程序开始前指定管理人或者受托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债务人恶意放弃财产或权利,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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