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7-31 11:10:03浏览73次
(1)清算组组长(通常为律师):
1.拟订清理小组的工作计划,并向法院报告;
2.主持清算组的清算工作,包括确定分工,掌握清算进度,处理清算中的问题,协调清算各环节的关系;
3.负责联系法院并向法院报告;
4.代表清算组签订合同、参与谈判、出席会议、代理等。
5.以清算组的名义起草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的各项报告;
6.负责清算组的公章;
7.破产清算费用的审批;
8.代表清算组出席债权人会议并作出工作报告;
9.主持清算会议,形成清算组清算会议记录。
(二)清算组内律师的工作包括:
1.破产企业债权审查;
2.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
3.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
4.明确破产企业投资的股权比例和股权比例,包括项目投资和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并负责起草股权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
5.代理破产企业起诉和应诉;
6、负责业主行使收回权的审核工作;
7、负责审核破产企业签订和正在履行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
8、负责抵销权和免责内容的审核;
(三)清算组内部会计工作包括:
1、负责核实破产企业的债权数额,并编制破产企业的债权清单
2.负责核实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数额,对外债权的形成过程,整理相关证据,编制破产企业对外债权清单
3.负责对破产企业注册资本的缴纳情况进行审计,并做出积极的结论。
4、负责破产企业对外投资的金额和过程,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5.负责了解破产企业所有资金的去向、用途、损益,分析破产原因,通知债权人。
6、负责破产企业财产的清查,编制破产财产清单
7、负责了解破产企业职工人数、工资、社会保险情况
8、负责检查纳税情况。
(四)评估师在清算组中的工作。在某些情况下,评估师被任命为清算组成员。他们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提供的财产信息对财产进行评估,作为清算组处理破产财产的基础价格。
(五)清算组内拍卖行的工作。在某些情况下,拍卖行被指定为清算组的成员。一般负责根据清算组的委托和提供的破产财产的产权证明材料,对破产财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协助投标人办理转让手续。
六、清算组的工作程序:
1、工作计划的编制,包括总体进度计划和总体阶段工作安排两个方面;
2.召开**次清算会议,具体如下:
(一)宣布清算组成立的依据(法律依据、法院指定函及轻纺部、经贸委相关清算组文件);
(二)清算组成员的分工;
(三)研究清算组的地位、职责、权限、工作范围等知识及相关规定;
(4)相关部门领导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五)审议批准清算组的工作计划;
(6)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可以组建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3.建立正常的会议制度,以会议决议的形式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