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7 09:06:02浏览96次
死亡,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日内死亡为限,即7日内死亡按死亡事故统计,7日后死亡事故不统计。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算重大交通事故,但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死亡,按照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以事故发生后7日内死亡为限,即7日内死亡按死亡事故统计,7日后死亡事故不统计。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统计上不算重大交通事故,但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不受死亡时间限制。因为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是交通事故的后果和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责任,而不是事故发生时如何统计。受害人死亡7日后,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伤的,按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轻伤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的《人体轻伤鉴定(试行)》为准。
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和财产的直接损失,不包括现场抢救(保险)人身伤害和康复费用,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造成的间接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