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20:45:28浏览75次
医疗纠纷是由于难以就某些医疗结果达成共识而引发的医患冲突。然而,很大一部分医疗纠纷来自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诊疗规范、护理规范等,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发生后,患者可以参照以下法律常识,合法、合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1、患者的权利
患者有权复制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记录、体温单、实验室检查、遗嘱、医学影像检查数据、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和麻醉记录、病理数据和护理记录。
2.误诊的定义
误诊是指诊断错误,通常表现为诊断失败、诊断错误或漏诊。误诊并不总是医疗事故。
3、医疗纠纷需要封存病历并收集证据
首先,需要封存的病例资料包括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和病程记录。
第二是收集证据:
1、尽快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
2、及时请求尸检,查明患者死亡原因。
3、注意封存医疗事故相关的实物,如药品、器具、血液等。
4、注意收集证人的证言
5.医疗纠纷诉讼的限制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病人(病人的死亡是病人的近亲属)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这里的侵犯知情权是指客观存在的条件和知道的可能性,无论当事人是否已经知道,他们都被推定为知道权利受到了侵犯。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间,损害明显的,自损害发生之日起计算。当时未发现伤害的,应当自检查确认伤害并能够证明是由伤害造成之日起计算。
6、受影响方应做好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和委托书,并支付律师费
2.向律师或法院提交以下材料:
(1)受影响方的身份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受影响的一方死亡或没有完全行为能力,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和账簿。)是必需的。
(2)病历复印件,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或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实验室检查或检查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意见、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总结等。
(3)病人或病人家属的误工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工资和缺勤证明,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失业证明。
(4)相关费用文件和清单。如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等级证明和伤残器具费、丧葬费、伤残或死亡提供实际赡养或赡养的无其他来源户籍证明的病人。
(5)其他如相关专家意见、证人证言、专家结论等。
7、手术中常见的医疗过失
1.手术前,手术治疗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规范和护理规范,因过失给患者造成人身伤害的事故。
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是指患者死亡和严重残疾;继发性医疗事故是指由中度残疾和患者器官组织损伤引起的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指由患者轻微残疾和器官组织损伤引起的全身功能障碍。
9、医疗过失责任的程度与赔偿金额的关系
医疗过失责任程度是指医疗过失责任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所占的比例,是医疗事故赔偿金额考虑的因素之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医疗过失责任的程度可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借鉴法医学中“伤害参与”的分类标准来确定过错方的责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