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20:46:09浏览120次
大多数时候,如果一个人要死了,那么他可能已经在遗嘱上签了名。如果这是一个紧急情况,可以建立口头遗嘱吗?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网站就此问题汇编了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口头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
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口头遗嘱只能在紧急情况下“订立”。法律规定,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做出的口头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如“紧急情况解除”且立遗嘱人未死亡,则口头遗嘱无效。如果濒临危险的立遗嘱人在获救后恢复了立其他遗嘱的能力,则口头遗嘱应被视为无效,并应以其他方式立遗嘱。
(3)口头遗嘱只有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才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8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
以上是相关的答案。如果一个口头遗嘱想要成立,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口头遗嘱必须在危急情况下做出。如果立遗嘱人脱离危险期并且没有死亡,口头遗嘱将失效。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场的人见证。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在网上咨询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