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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使用权的财产能继承吗,失踪的人的财产能继承吗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20:46:40浏览57次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那么,失踪人员的财产可以继承吗?让我们用网络编辑器来看看它。

失踪人员的财产可以继承吗

失踪人员的财产不能继承。根据《继承法》第3条,“继承从死者死亡开始。”然而,失踪者的下落不明,他的死亡无法得到证实。因此,失踪人员的财产不能继承,但应予以保管。《民法通则》第21条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应由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近亲和朋友保管。”因此,公民失踪后,上述亲属有权利或义务保护其财产,以保护失踪人员及其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失踪人下落不明,其个人财产、债权债务和婚姻关系难以妥善处理,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因此,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推定失踪公民死亡,即宣布其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意见》第1条规定:“继承始于被继承人身体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如果失踪人员被宣布死亡,法院判决确定的失踪人员死亡日期应为继承开始的时间。”根据这项规定,在法院宣布失踪人员死亡之前,他的继承人不能继承他的财产。然而,宣布死亡只是法院根据某些法律条件推定失踪人员已经死亡,然后被宣布死亡的人可能会再次出现。《民法通则》规定,如果被宣布死亡的人再次出现或知道他没有死亡,根据继承法获得其财产的公民或组织应根据他的要求归还财产,如果原财产不存在,应给予适当赔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失踪人员的财产不能继承。只有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法院依法宣告死亡后,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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