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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公证共同房产需要配偶到场吗,遗嘱公证需要配偶到场吗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20:46:45浏览141次

为了防止孩子死后发生纠纷,大多数老人开始选择立遗嘱公证,并提前安排好他们的财产。这也是许多人需要提前做好的事情,所以公证会要求配偶在场吗?本网站为你的答案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遗嘱不是由丈夫和妻子共同订立的,则遗嘱公证不要求配偶在场。

遗嘱公证申请人提供的材料:

1.如果申请人在中国,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境外,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订立遗嘱所涉及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明、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婚姻状况证明;

4、如果立遗嘱人已经写了遗嘱(草药),也可以提供。如果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应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提交下列证书和材料进行继承权公证: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3、继承遗产的产权证明;

4、死者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及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员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二。提交遗嘱继承人:

1、前款第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2、死者的遗嘱;

3.如果有遗嘱执行人,提交遗嘱执行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和材料。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立遗嘱人应该头脑清楚,能够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思,不受胁迫或欺骗。

2.遗嘱处置的财产归立遗嘱人所有。如果配偶一方的遗产没有分割,继承权应在遗嘱公证之前进行公证。遗嘱应为没有工作能力和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财产份额。

3、原遗嘱公证已在公证处办理,现想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须提交原遗嘱公证并在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立遗嘱人应当将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其身份证件交由本机关办理继承权公证。如果遗嘱的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他就是受遗赠人。然后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遗产后的两个月内到我们的办公室对接受遗产的声明进行公证。

5.遗嘱公证时,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因此,当你公证遗嘱时,你需要确定遗嘱中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网站也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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